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印發《商務部主動公開基本目錄(試行)》的通知
為貫徹落實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〈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〉實施細則的通知》(國辦發(2016)80號)要求,提高商務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標準化、規范化水平,進一步落實決策、執行、管理、服務、結果“五公開”,在商務部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基礎上,現制定《商務部主動公開基本目錄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基本目錄》),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公開事項和內容
重點公開機構信息、規范性文件、政策發布、規劃計劃、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文件、分析報告、商務部本級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信息、商務部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信息、行政處罰結果信息、人事信息、財務信息、新聞輿論信息和綜合類信息等13類67項內容,具體內容詳見附件。
凡列入《基本目錄》的公開事項,除涉及國家秘 密、商業秘 密、個人隱私及其他按規定不予公開的內容外,均應主動公開。
二、公開時限
滿足前述條件的相關信息自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,應當予以公開。法律、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,從其規定。
三、公開方式
商務部政府網站是商務部政務公開的第一平臺。積極通過新聞發布會和傳統媒體渠道,靈活運用微信、微博等新媒體平臺進行主動公開。
四、責任主體
辦公廳牽頭,本部各直屬單位根據責任分工分別負責。
五、監督渠道
社會各界可通過商務部政府網站(www.ermiri.com)“交流互動”欄目和網站首頁“商務部郵箱”功能進行監督。
商務部辦公廳
2018年1月19日
商務部主動公開基本目錄(試行)
備注
1.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意見》(國辦發2019-42號),原“石油成品油批發、倉儲經營資格審批”已于2019年撤銷。
2. 根據《外商投資法》及其實施條例,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、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、外資企業法及其實施條例、細則已于2020年1月1日廢止,商務部不再實施原“依法應由商務部審批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(含非獨立法人分支機構設立)的審批”。
3. 經2018年國務院第17次常務會審議決定,“國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(金融企業除外)核準初審”已于2018年取消。
4.根據《外商投資法》及其實施條例,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、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、外資企業法及其實施條例、細則已于2020年1月1日廢止,商務部不再實施原 “權限內外商投資企業(含非獨立法人分支機構)設立及變更的審批”。
5.“設立典當行及分支機構審批”已于2018年劃轉至銀保監會。
6.“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”已于2018年劃轉至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。
7.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意見》(國辦發2019-42號),“成品油批發、倉儲經營資格審批初審”已于2019年取消。
8.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意見》(國辦發2019-42號),“原油銷售、倉儲經營資格審批初審”已于2019年取消。
9.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》(國辦發〔2022〕2號),“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”已于2022年取消。